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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公布2020年春季学期赴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交流生拟推荐名单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科生交流网  发布日期: 2019-11-02   浏览次数 1246

各相关同学:

经学生申请、院系推荐、教务处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已确定2020年春季学期赴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交流生拟推荐人选(具体见附件1)。如有异议或变动,请115日前发邮件至bge@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交流学校。最后的录取结果以对方院校确认为准。

过后凡被录取学生必须参加两校交流活动,不得出现中途放弃行为,一学期至少修读对方学校三门课程(且至少两门为本专业课程)。作为交流生,双方学生均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因此同学们在派出前须缴纳我校学费;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上海交大不为我校学期交流学习学生提供住宿,中北校区同学如需在闵行校区办理住宿的须在中北校区退宿)。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具体办理详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办公室。

所有同学均需认真浏览申请院校的专业方向以及该专业所在的校区,合理规划交流期间的学习生活。请获得拟推荐资格同学于11516:00将以下材料打包并填写相关信息发送到各校联络人邮箱,邮件和照片请以姓名-交流的学校命名:

11寸证件照(白底,标准画面,清晰非自拍);

2)交换生信息登记表(如交流的专业在该校为多个校区/多个院系开设,请务必在邮件中注明专业及申请校区/院系)。

 

另外,教务处将组织交流指导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信息核对、课程修读、学分转换等),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116日周三下午1:00

地点:闵行校区一教218

 

注:开会时请携带3张一寸证件照(照片背后写明姓名和交流学校),会议重要,请勿缺席。

 

附件12020春季赴境内高校交流生拟推荐名单公示(排名不分先后).xls

附件2本科交流生信息登记表.xls

 

教务处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邮箱:bge@admin.ecnu.edu.cn

联系电话:62232571

 

教务处

20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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