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附件2)及“关于启动2020年上半年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申报的通知” (http://www.jiaoliu.ecnu.edu.cn/2b/22/c11184a273186/page.htm),经学生自主申请、院系审核及推荐,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已确定2020年上半年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拟资助名单(附件1),从即日起至2020年1月9日中午12:00为公示期(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1:拟资助名单公示(排名不分先后).xlsx
以上学生拟资助额度:
1. 交流期限一学期:赴港澳台地区4000元人民币/人,亚洲(除港澳台地区)5000元人民币/人,亚洲以外地区7000元人民币/人。
2. 短期交流项目:赴港澳台地区2000元人民币/人,亚洲(除港澳台地区)3000元人民币/人,亚洲以外地区5000元人民币/人。
如对此有异议或放弃资助,请于1月9日中午12:00前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62232571,邮箱:jwc@admin.ecnu.edu.cn。
此名单为我校拟资助名单,近期教务处将组织相关同学签署《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协议书》(通过邮件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协议即代表放弃资助)。最终发放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协议书》,于学生结束交流返校报到、提交交流总结材料后执行(预计寒假派出学生在今年3月发放,春季学期派出学生在今年10月发放),对于符合上述文件关于取消资助之情形,学校有权取消相关资助的发放。
其他未尽事项,以《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协议书》为准,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pdf
教务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