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岭南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台湾交通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24所高校的交换生协议,19年秋季学期我校将选派63名本科生赴各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大二、大三相关专业本科生(转专业至18级亦可报名,个别专业不接收大二学生交流);
2. 政治素质过硬,善于交流;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英语熟练,综合素质好;
4. 申请同时应办理赴港/台通行证件(需在3月底前办理完毕);
5. 申请者应已了解参与交流项目可能出现的延期毕业等对学业的影响,如因出境影响课程修读、推免、毕业等,能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建议合理做好学业规划。
二、项目信息(各校开设院系、选派简章详见附件1和2)
三、申请程序
1. 学生申请:3月19日前,在公共数据库跨校交流版块完成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3,上传材料为语言证书、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电子版),每位同学最多申请3所学校(注明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优先考虑,勿选择多个第一志愿,建议有梯度地填报志愿),同时打印系统导出的申请表(系统审核,无需盖章),报名结束后请保持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勿使用Outlook/Hotmail邮箱);
2. 院系推荐:各院系审核申请学生的情况,在系统中择优推荐;
3. 3月22日下午(拟定),教务处会同港澳台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组织通过初审的同学参加面试,择优选拔,确定拟推荐人选;之后由港澳台办公室联系办理后续手续,最终录取结果以对方学校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1. 上述高校均免除交流期间学费,住宿费、旅费、生活费等自理(其中彰化师大免住宿费),作为交换生,双方学生均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因此同学们在派出前需缴纳我校学费。赴台湾东华大学、宜兰大学交换生可享受能达专项基金资助;其余符合《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同学在获得项目录取后,可于5-6月向学校或所在院系提交资助申请,具体资助结果以受理单位公示为准,详情见附件4。
2. 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具体办理详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办公室。
3. 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学生回校后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细则》(附件5),申请转换学分。
4. 学生在对方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的校规校纪和学籍方面有关管理规定,同时享受对方学生的相同待遇,如宿舍安排、图书资料借阅等。
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英国杜伦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弗吉尼亚大学、瑞士巴塞尔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爱尔兰国立梅努斯大学、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等学期学年国际交流项目预计近期启动申请,于港台项目选拔截止后进行校内遴选,同学们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好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流项目。
附件1:各校院系分布一览_19秋派出.pdf
附件2:部分高校选派简章.rar
附件3:跨校交流报名模块使用指南.pdf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5: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细则.pdf
教务处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62232571
邮箱:bge@admin.ecnu.edu.cn
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