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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流流程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7-18   浏览次数 3103

(一)申请选拔阶段

1. 学校教务处在本科生跨国(境)、跨校交流网上公布交流项目信息。

学生申请:使用http://www.idc.ecnu.edu.cn-/>本科教务系统->课程管理->跨校交流报名进行网申。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学生网申完成后,所在单位进行网上审核,填写意见。

3.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选拔:教务处综合考虑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审,视实际需要进行笔试、面试,在本科生跨国(境)、跨校交流网上公示拟推荐名单。

 

(二)准备对方学校材料阶段

1. 准备材料

每位学生向教务处提交三张一寸证件照和电子版照片。

2. 递送材料

由教务处将推荐函和名单、学生照片等材料快递寄出。

3. 收取录取通知书

所有材料寄出后,对方学校办理入学材料需要一段时间,对方学校一旦将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材料寄到教务处,教务处即会通知同学前来领取。

4. 参加行前培训与学业指导会议

所有即将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均需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行前培训与学业指导会议,加强安全教育,明确交流期间注意事项,做好学业修读与规划。

5. 制定选课方案

学生赴他校学习前,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培养方案,在学部、院(系)有关老师的指导下,制订在他校的选课方案,我校鼓励学生修读他校特色、高水平课程。

 

(三)他校交流阶段和学分认定阶段

1.交流学习

按照交流学校日程安排,按时报到,认真学习。

2.交流完毕:

学生在返校后,及时向学校教务处及所在单位提交交流心得,包括书面材料和精彩照片。同时,每学期第6-8周学校受理交流生学分认定等工作。学生在返校后,填写学分转换申请表,并向学部、院(系)提交外校课程大纲,经开课院系审核并教务处复审后,予以认定。

联系人
教务处项目负责老师:葛蓓;电话:021-62232571;邮箱:
bge@admin.ecnu.edu.cn;地点:中北校区办公楼西楼3207,闵行办公楼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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