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的“本科交流生培养计划”,2026年春季学期我校将继续选派交换生赴各校修读课程(交流为期一学期),现报名正式启动,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2023、2024级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无违法违纪记录,交流学期不涉及见习、实习(如有见习实习,申请前应已与校内的院系沟通,对专业实践有妥善的安排);
2.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融入新校园学习生活的适应能力;
3. 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查询对方高校培养方案、开设专业和课程、申请院系所在的校区,申请的专业建议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同等条件下同专业交流优先。如跨专业选课,应能承担可能产生的延期毕业风险),对方高校的专业详情请查阅该校官网(下文附链接),并咨询院系专业老师或教务老师。一旦录取,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
4. 申请人未有赴同一所高校交换的经历;
5. 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学业修读规划。请审慎评估自身学业安排(如辅修、微专业等),确定是否申请。
二、交流项目信息
(一)中国政法大学
1. 名额:20人(法学不超过8名,其他每专业不超过5名);
2. 开设专业:除实验班外,一般专业都接受来访交流生。开设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工程、英语(法律英语)、翻译(法律翻译)、德语、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哲学、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哲学、经济学、国际政治、英语、国际商务、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具体请对照培养方案、各院系网站,以该校网站最新更新为准。
校园网:http://www.cupl.edu.cn/
校历:http://www.cupl.edu.cn/fwzn/xl1.htm
各院系:http://www.cupl.edu.cn/jxjg1.htm(核心课程、培养方案等建议通过网站院系网站查询,如无法查询到,可联系我校本科生院)
教务处网站:http://jwc.cupl.edu.cn/index.htm
(二)山东大学
1. 名额:10人
2. 开设专业: 山东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因住宿原因,各学院有接收上限,请通过本附件查阅。
山东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因住宿原因,各学院有接收上限,请通过本附件查阅。
其经济学、社会学、日语、国际政治、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密码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具体请对照培养方案、各院系网站,以该校网站最新更新为准。
校园网:https://www.sdu.edu.cn/
各院系:https://www.sdu.edu.cn/zzjg/xysz.htm(核心课程、培养方案等建议通过网站院系网站查询,如无法查询到,可联系我校本科生院)
本科生院网站:https://www.bkjx.sdu.edu.cn/
(三)吉林大学
1. 名额:8人(每专业不超过3名)
2.  开设专业见: 吉林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吉林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所有实验班不接收交流生;医学相关专业不接收;艺术、体育类需学生提前咨询对方学院是否有师资配套。
其哲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日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材料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等专业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具体请对照培养方案、各院系网站,以该校网站最新更新为准。
校园网:https://www.jlu.edu.cn/
校历: http://jwc.jlu.edu.cn/info/1067/12145.htm
各院系: https://www.jlu.edu.cn/jgsz/yxsz.htm
培养方案:请见各院系官网。如院系培养方案较老,可在11月7日16:00前邮件bge@admin.ecnu.edu.cn获取最新版培养方案(目前吉林大学使用的是2024版培养方案)。
本科生院网站:https://jwc.jlu.edu.cn/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11月10日前,在公共数据库-本科教务系统(旧)-跨校交流模块申请(流程见附件,每人可填两个志愿,注明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优先),填报申请专业时务必在“拟申请专业”中注明专业+校区,申请后请保持手机、邮箱联系方式畅通;
2. 学部、院(系)推荐:11月12日前,相关学部、院(系)核实学生的情况,在系统中择优推荐;
3.  11月13日(预计),本科生院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拔,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4.  所有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都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业指导会议(暂定11月19日周三下午),具体录取结果由对方高校最终确定。
四、其他重要说明
1. 作为交换生,双方学生均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因此同学们在派出前须缴纳我校学费;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具体办理详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办公室。
2. 交换期间,不得同时在华师大选课(学年论文由院系统一代选),一学期至少修读对方学校三门课程(且至少两门为本专业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学生回校后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工作细则》(http://www.jiaoliu.ecnu.edu.cn/a8/90/c11193a370832/page.htm),申请认定学分;
3. 请合理规划好自己的交流学习计划,协调好辅修、科创、微专业修读等各类事项。2026年推免可能暑期进行。
4. 各接收高校均不受理他校交换生参加异地四六级考试报名,教资考试报名以当地政策为准,请欲申请同学知悉。
附件: 跨校交流报名模块使用指南.pdf
跨校交流报名模块使用指南.pdf
本科生院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62232571
邮箱:bge@admin.ecnu.edu.cn
本科生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