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持续更新中)
各学部、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韩国高丽大学、汉阳大学等高校的本科生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本科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赴各校交流学习。报名现已启动,具体信息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我校全日制2022、2023级相关专业本科生为主,少量项目2024级可报名(具体年级请浏览各项目信息);
2. 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品学兼优(需达到各项目的学业成绩要求),政治素养高,无尚未解除的违纪处分记录,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3. 选派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中各校具体信息,所申请专业建议与所在专业相同相近,如申请跨专业修读,应对于本校学业有妥善安排;
4. 语言要求:外语听说读写熟练,申请时已具有有效且符合外校要求的语言成绩(部分项目无韩语成绩、雅思托福证书也可申请);
5. 申请者应已了解参与交流项目可能出现的对学业的影响,如因出境影响课程修读,可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建议同学们提前做好课程修读规划;
6. 鉴于签证办理等不确定性,建议确有交流需求的同学,在做好充分评估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流项目,学校将做好学生交流的指导与服务。具体入学时间以届时当地入境部门为准。
注:所有申请交流的同学,建议尽早办理护照,无需等到获得推荐资格后。根据当前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政策,在沪高校大学生申请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版在读证明。学生通过随申办预约后,出入境办证窗口会通过联网系统查询学籍信息。
二、交流院校信息
韩国高丽大学、汉阳大学(首尔校区)、梨花女子大学、首尔市立大学、东国大学、釜山国立大学、檀国大学、中央大学。
注:
(1)各校选派专业、交流期限、名额的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2)如选派年级为大二,在名额尚余的情况下,转专业至2024级同学亦可申请(同等条件下2023级优先)。
(3)同等条件下,项目向未曾受学校交流资助或参加免学费交流项目的卓越学院学生适当倾斜。
学费及资助:
(1)此批项目免对方学校学费。作为交流生,仍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签证费、国际机票为自理。
(2)资助政策
学校资助:为鼓励更多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扩大我校本科人才国际化培养的受益面,学校设立了本科生境外交流资助:
①对于纳入本科生院所设定向本科生国际交流重点资助的项目(已在附件1中标注),符合《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申请条件且录取该项目的同学,将以固定额度进行资助(无需再行申报);
②对于未纳入上述定向资助的项目,如符合《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或院系交流资助细则申请条件的学生,录取后仍可提出资助申报。同学在获得项目录取后,可于今年5月下旬-6月上旬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详情请见5月下旬本科生院发布的申报通知;院系自设资助的,以院系的时间节点为准。具体资助结果以受理单位公示为准,资助发放参照学校的财务制度执行。
院系资助:院系自设资助的,详询院系相关老师。
*后续,如学校、院系的交流资助存在更新,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4月9日前,通过电脑(火狐、谷歌浏览器)在公共数据库-跨校交流版块完成报名(须上传有效的语言证书,如未获得纸质成绩单的请上传查分界面截图,报名流程见附件2),每位同学最多申请2所学校(第一志愿优先考虑,建议填报的高校有梯度)。报名后请确认项目是否显示为“已报名”字样,并留意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2. 院系推荐:各专业院系审核申请学生的情况,在系统中择优推荐;
3. 学校选拔:项目申请截止后一周内,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及面试,择优选拔,确定最终拟推荐人选。
四、其他重要说明
1. 作为学期学年交流交换生,双方学生均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因此同学们在派出前需缴纳我校学费。
2. 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具体办理详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办公室。
3. 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学生回校后按照我校《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细则》,申请认定学分。
*后续,如学校的交流学分认定存在更新,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当前我校交流资助及学分认定政策,见http://www.jiaoliu.ecnu.edu.cn/11193/list.htm
至此,下学期派往国外的校际交流项目已全部启动报名批次。
附件1:
2025年秋季学期国际交流项目(第三批).xlsx
附件2:
跨校交流报名模块使用指南.pdf
本科生院联系人:葛老师
邮箱:bge@admin.ecnu.edu.cn
电话:6223257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老师联系方式:https://ied.ecnu.edu.cn/37544/list.htm
本科生院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