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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拟资助名单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科生交流网  发布日期: 2024-01-05   浏览次数 514

各学部、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附件,下称“资助管理办法”)及“关于启动2024年上半年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申报的通知”http://www.jiaoliu.ecnu.edu.cn/8d/31/c11184a560433/page.htm,经学生自主申请、院系审核及推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评审,已确定2024年上半年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拟资助名单,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4111日为公示期(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学号

专业

交流期限

拟资助金额

(人民币)

1

石宜

10204900436

翻译

短期

5000

2

经清源

10205501404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短期

5000

3

王立雯

10214810431

工商管理(中法创新实验班)

短期

5000

4

于佩民

10215102460

汉语国际教育

短期

5000

5

吴郁涵

10215501436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短期

5000

6

韩弈文

10215501438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短期

5000

7

龚钰雯

10220710401

英语

短期

5000

8

刘佳铭

10205101481

软件工程

短期

5000

9

韩笑

10205000484

保险学

短期

5000

10

金景奕

10205300003

数学与应用数学

学期

7000

11

张可毅

10210330406

心理学

学期

7000

12

杨静雯

10210350438

心理学

学期

7000

13

木尼拉·木和塔尔

10210350464

应用心理学

学期

7000

14

王皓月

10211170445

法学

学期

7000

15

田苗苗

10213901419

地理科学

学期

7000

16

陆金沙

102148044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学期

7000

17

江子博

10225304417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学期

7000

18

顾童语

10200750410

法语

学期

7000

19

王乐薇

10200110470

汉语言文学

学期

7000

20

许心钰

10201170418

英语

学期

7000

21

李晓盼

10213360446

新闻学

学期

9000

22

张慕涵

10212900407

环境设计

学期

5000

23

张心怡

10210720416

日语

学期

5000

24

颜语真

10214500005

教育学类

学年

7000

25

黄一祎

10223520004

音乐学

学期

4000

26

张伊扬

10211130434

政治学与行政学

学期

4000

27

郑子星

10200160416

哲学

学期

4000

28

杨明烨

10210110002

汉语言文学

学期

6000

29

陈贝

10220170003

历史学

学期

4000

30

她林呼

10224500060

教育学类

学期

4000

31

潘慕蓉

10225401008

思想政治教育

学期

4000

32

陈伊婷

10223520023

音乐学

学期

4000

33

申江南

10214503017

特殊教育

学期

4000

34

钱铭佳

10220160415

哲学

学期

4000

35

耿国锋

10220170055

历史学

学期

4000

36

薛子涵

10220170009

历史学

学期

4000

37

张宇婷

10225301066

物理学

学期

6000


上述表单中,经校内评审,根据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已认定),适当调整资助额度,特此说明。

如对此有异议或放弃资助,请于北京时间1111600联系教务处,联系邮箱:bge@admin.ecnu.edu.cn

此名单为我校拟资助名单,所有拟获资助同学须与学校签订《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协议书》,并履行资助管理办法及协议书条款。最终发放将根据资助管理办法,于全体学生结束交流返校报到、提交交流总结材料后、依据财务制度与流程执行(预计在返校报到后的新学期两个月内),对于符合上述文件关于取消资助之情形,学校有权取消相关资助的发放。

对于纳入教务处所设本科生境外交流重点资助的项目,符合资助管理办法申请条件且录取项目的同学,将以固定额度进行资助并发放(不在此通知公示范围)。

其他未尽事项,以资助管理办法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pdf


教务处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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