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澳门大学、香港教育大学的交换生协议,2024年秋季学期我校将选派本科生赴各校交换学习,报名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 2021-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所交流专业应与我校就读专业一致或相近,选派专业为合作该校向我校开放的本科专业;
2.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善于交流;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英语听说读写熟练(各校均有大量英语开设的课程,学生应能适应全英语开课。部分高校有明确的英语申请条件);
4. 申请前需征求家长意见,并在获选后提供家长亲笔签名的赴港澳台交换同意书;
5. 结束交换回校后,需履行志愿者义务,为下一届来校的港澳台交换生提供服务;
6. 申请者应已了解参与交流项目可能出现的对学业的影响,如因出境影响课程修读,可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建议同学们提前做好课程修读规划。
7. 鉴于公共健康的不确定性,请同学做好对于自身健康状况的充分评估。具体派出以届时出入境部门、合作高校最新政策为准。
8. 项目均为8月中下旬-9月初派出,如有涉及军训的同学,需申请调整至下一年度,还请留意。
二、项目信息(以下开学时间如有调整,以合作高校最新通知为准)
(一)澳门大学
1. 名额:5名
2. 交流期限:2024年8月19日至12月18日
3. 澳大院系及开设专业:
艺术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历史、英语、日语、葡萄牙语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金融学、度假村管理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中文、英语、数学)、综合学科教育(生物、化学、物理)
健康科学学院:生物医药学、生物信息学
法学院:法学,大部分课程以广东话或葡语作为教学语言,无法跨学院选课,需修读的同学请做好评估。
社会科学学院:传播学、经济学、政府与公共行政、心理学、社会学
科技学院:应用物理与化学、数学、统计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电气和计算机工程
该校旅游管理、语言学、心理学、计算机、教育学为优势学科。一般情况下学生无法多科跨学院跨专业选课。
各院系及课程信息:
https://isw.um.edu.mo/siwci/faces/courseListUG
https://reg.um.edu.mo/admissions/programmes/
4. 住宿:交换生将安排入住住宿式书院,住宿费为澳门元8,250元/每一学期(暂定),住宿式书院详情请参考:https://rc.um.edu.mo/year-1-students/。
(二)香港教育大学
1. 名额:20人
2. 交流期限:2024年9月初至2024年12月中
3. 学业成绩及语言要求:GPA 2.5以上。TOEFL IBT 80分/ IELTS 6.0/获我校英语教学单位证明英文能力(三选一)。
4. 院系及课程:
博文及社会科学学院 (FLASS)
亚洲及政策研究学系 (APS)文化与创意艺术学系 (CCA)健康与体育学系 (HPE)数学与资讯科技学系 (MIT)科学与环境学系 (SES)社会科学系 (SSC)
教育及人类发展学院 (FEHD)
课程与教程学系 (C&I)幼儿教育学系 (ECE)教育政策与领导学系 (EPL)国际教育系 (IE)心理学系 (PS)特殊教育与辅导学系 (SEC)
人文学院 (FHM)
语文教育中心 (CLE)中国语言学系 (CHL)英语教育学系 (ELE)语言学及现代语言系 (LML)文学及文化学系 (LCS)
5. 住宿费用:校内宿舍港币5,790 - 8,290元/学期。
详见附件1。
三、费用与资助
1. 费用:互免合作高校学费,旅费、生活费、住宿费等需自理。作为友好合作学校,双方学生均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因此同学们仍需正常缴纳我校秋季学期学费。
2. 资助:
(1)澳门大学项目已列入我校本科生境外交流定向资助项目,符合《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同学,无需申报,即可获得“本科生境外交流专项经费”资助4000元人民币/人;
(2)录取上述其他高校交换的同学,如符合上述办法或院系交流资助细则申请条件的学生,录取后仍可提出资助申报。具体资助结果以学校/所在院系公示为准,详见今年5月下旬、6月初教务处发布的申报通知,需本人通过本科教务系统提交跨校交流资助申报(院系自设交流资助的,详见院系发布的通知)。
注:以上资助发放参照上述办法及学校的财务制度执行,将于同学结束交流后的下一学期发放。
四、申请程序
1. 学生申请:3月11日中午12:00前,通过电脑(火狐、谷歌浏览器)在公共数据库-跨校交流模块完成报名(须上传有效的语言证书,报名流程见附件2),每名同学可至多填报两所高校,请留意第一志愿为优先申请。报名结束后请留意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2. 院系推荐:各院系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在系统中择优推荐(学校会根据院系推荐、综合学生的填报材料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预计3月12日下午邮件通知学生本人);
3. 3月13日周三下午(暂定),教务处会同港澳台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根据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及面试,择优选拔,确定最终拟推荐人选;
4. 材料准备:拟推荐学生按照合作高校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材料(英文简历、自荐信、成绩单等),最终录取结果以对方高校通知为准。
五、其他说明
1. 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学生回校后按照我校《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细则》,申请认定学分。
2. 学生在对方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的校规校纪和学籍方面有关管理规定,同时享受对方学生的相同待遇,如宿舍安排、图书资料借阅等。
3. 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具体办理详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办公室。
交流资助及学分认定政策:http://www.jiaoliu.ecnu.edu.cn/11193/list.htm
近期已发布暑期、秋季学期境外交流项目:http://www.jiaoliu.ecnu.edu.cn/11184/list.htm
下学期其他赴港交换项目(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预计3月底启动申请,感兴趣的同学,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附件1:
香港教育大学EdUHK_Factsheet_202425_Chi.pdf
澳门大学校历2024-2025-Almanac.pdf
附件2:
跨校交流报名模块使用指南.pdf
教务处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62232571
邮箱:bge@admin.ecnu.edu.cn
港澳台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62233725
邮箱:qqxu@ied.ecnu.edu.cn
教务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