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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赴台高校(第一批)交换生报名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科生交流网  发布日期: 2025-09-18   浏览次数 11

各学部、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阳明交通大学、辅仁大学、台湾科技大学、东吴大学的交换生协议,2026年春季学期我校将选派本科生赴各校交换学习,报名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 2023、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至2025级亦可,同等条件下23、24级优先),所交流专业应与我校就读专业一致或相近,选派专业为合作高校向我校开放接收的本科专业。2022级师范生如要申请,应对教育见习及课程修读进行妥善规划;

2.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善于交流;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英语听说读写熟练;

4. 申请前需征求家长意见,并在获选后提供家长亲笔签名的赴港澳台交换同意书;

5. 结束交换回校后,需履行志愿者义务,为下一届来校的港澳台交换生提供服务;

6. 申请者应已了解参与交流项目可能出现的对学业的影响,如因出境影响课程修读,可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建议同学们提前做好课程修读规划。学生派出交换期间,不得返回。

7. 具体派出以届时两岸相关部门、合作高校最新政策为准。


二、项目信息

各项目简章详见附件1。


三、费用与资助

1. 费用:互免合作高校学费,旅费、生活费、住宿费等需自理。作为友好合作学校,双方学生均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因此同学们仍需正常缴纳我校春季学期学费。

2. 资助:

(1)阳明交通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均为中国台湾排名靠前高校,已列入我校本科生境外交流定向资助范围,符合《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同学,无需申报,即可获得“本科生境外交流专项经费”4000元人民币资助;

(2)录取上述其他高校交换的同学,如符合上述办法或院系交流资助细则申请条件的学生,录取后仍可提出资助申报。具体资助结果以学校/所在院系公示为准,详见今年11月底本科生院发布的申报通知,需本人通过本科教务系统提交跨校交流资助申报(院系自设交流资助的,详见院系发布的通知)。

注:以上资助发放参照上述办法及学校的财务制度执行,将于同学结束交流后的下一学期发放。


四、申请程序

1. 学生申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电脑(火狐、谷歌浏览器)在公共数据库-跨校交流模块完成报名(须上传有效的语言证书,报名流程见附件2),每名同学可至多填报两所高校,请留意第一志愿为优先申请(建议填报高校有梯度)。报名结束后请留意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因报名截止日期不同,如辅仁大学报名第一志愿人数大于4人,则第二志愿为辅仁的同学不进入面试。

2. 院系推荐:各院系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在系统中择优推荐(学校会根据院系推荐、综合学生的填报材料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预计报名截止后的两天内邮件通知学生本人);

3. 报名截止后的三天内,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及面试,择优选拔,确定最终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4. 材料准备:拟推荐学生按照合作高校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材料(简历、自荐信、成绩单等),最终录取结果以对方高校通知为准。


五、其他说明

1. 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学生回校后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工作细则》申请认定学分。

2. 学生在对方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的校规校纪和学籍方面有关管理规定,同时享受对方高校面向交换生的相应资源与服务等。

3. 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具体办理详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办公室。


交流资助及学分认定政策:http://www.jiaoliu.ecnu.edu.cn/11193/list.htm


附件1:简章.zip

附件2:跨校交流报名模块使用指南.pdf


本科生院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62232571

邮箱:bge@admin.ecnu.edu.cn


港澳台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62233725

邮箱:qqxu@ied.ecnu.edu.cn


本科生院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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