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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公布2025年春季学期赴境内合作高校交换生拟推荐名单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科生交流网  发布日期: 2024-11-11   浏览次数 314

各相关同学:

经学生申请、院系推荐、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已确定2025年春季学期赴境内合作高校交换生拟推荐人选(排名不分先后),交流期限为一学期:

姓名

学号

专业

拟推荐学校

李奕琳

10220770404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郭玉靖

10235201423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徐烨然

10235201428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马唯佳

10235201431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吴施琦

10235201427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王馨瑶

10235201430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唐涯群

10235201436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李芮颖

10235201434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孜娜提

10231170434

社会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

田雅妮

10231170428

社会学

中国政法大学

张馨月

10235401010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

崔璨宇

10235401026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

陈佳荟

10235401048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

刘冰倩

10235401023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

封华怡

10224501003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

王一伊

10235201420

法学

吉林大学

张语轩

10232740440

汉语国际教育

吉林大学

刘晋

1022117041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吉林大学

张文照

102351024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吉林大学

高婷

10230110044

汉语言文学

山东大学

鲍飞宇

10220170407

历史学

山东大学


如有异议或变动,请于北京时间11月13日前发邮件至bge@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高校名称。最终对方录取结果以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过后凡被录取学生必须参加两校交流活动,不得出现中途放弃行为(如有变动,具体入学时间以各校的最新通知为准),一学期至少修读对方学校三门课程(且至少两门为本专业课程)。作为交换生,双方学生均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因此同学们在派出前须缴纳我校学费;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具体办理详询后勤保障部宿舍与物业管理办公室(021-62232781/54345233)。

所有同学均需认真浏览申请院校的专业方向以及该专业所在的校区,合理规划交流期间的学习生活。请获得拟推荐资格同学于规定时间内填报问卷(教务处另行邮件发送)


另外,教务处将组织交流指导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信息核对、课程修读、学分认定等),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11月13日(周三)12:40-13:10

地点:闵行校区二教104

会议重要,请准时参加。



教务处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邮箱:bge@admin.ecnu.edu.cn

联系电话:021-62232571


教务处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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