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公告

【本科生交流】关于选派2024年秋季学期赴境内合作高校交换生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科生交流网  发布日期: 2024-04-30   浏览次数 2221

各学部、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的“本科交流生培养计划”,2024年秋季学期我校将继续选派交换生赴各校修读课程(交流为期一学期),现报名正式启动,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22、23级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无违法违纪记录,交流学期一般不涉及教育见习(如有教育见习,申请前应已与校内的院系沟通,对教育见习有妥善的安排);

2.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融入新校园学习生活的适应能力;

3. 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查询对方高校培养方案、开设专业和课程、申请院系所在的校区,申请的专业建议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同等条件下同专业交流优先。如跨专业选课,应能承担可能产生的延期毕业风险),对方高校的专业详情请查阅该校官网(下文附链接),并咨询院系专业老师或教务老师。一旦录取,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

4. 申请人未有赴同一所高校交换的经历;

5. 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学业修读规划,请审慎评估自身学业安排(如辅修、微专业等),确定是否申请。


二、交流项目信息

(一)中国政法大学

1. 名额:20人(法学不超过8名,其他每专业不超过5名);

2. 交流期限:2024年9月2日-2025年1月中旬(如有变动,以该校最新校历为准)

3. 开设专业:除实验班外,一般专业都接受来访交流生。开设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工程、英语(法律英语)、翻译(法律翻译)、德语、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哲学、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哲学、经济学、国际政治、英语、国际商务、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具体请对照培养方案、各院系网站,以该校网站最新更新为准。

校园网:http://www.cupl.edu.cn/

校历:http://www.cupl.edu.cn/fwzn/xl1.htm(最新校历尚未发布,本学年校历供参考)

培养方案:http://jwc.cupl.edu.cn/jxyj/pyfa.htm(2023级培养方案与2022级基本相同,因法大不对外公开,如需培养方案,请邮件教务处获取)

各院系:http://www.cupl.edu.cn/jxjg1.htm

教务处网站:http://jwc.cupl.edu.cn/index.htm


(二)山东大学

1. 名额:10人

2. 交流期限:2024年9月2日-2025年1月中旬(如有变动,以该校最新校历为准)

3. 开设专业:山东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因住宿原因,各学院有接收上限,请通过本附件查阅。

其经济学、社会学、日语、国际政治、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密码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具体请对照培养方案、各院系网站,以该校网站最新更新为准。

校园网:https://www.sdu.edu.cn/

校历:https://www.bkjx.sdu.edu.cn/info/1053/35963.htm

培养方案:https://www.bkjx.sdu.edu.cn/info/1037/32532.htm

各院系:https://www.sdu.edu.cn/jgsz/xysz.htm

本科生院网站: https://jwc.wh.sdu.edu.cn/gztz/jwk.htm


(三)吉林大学

1. 名额:10人(每专业不超过3名)

2. 交流期限:2024年8月26日-2025年1月10日(如有变动,以该校最新校历为准)

3.  开设专业见:2024年吉林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所有实验班不接收交流生;医学相关专业不接收;艺术、体育类需学生提前咨询对方学院是否有师资配套。

其哲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日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材料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等专业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具体请对照培养方案、各院系网站,以该校网站最新更新为准。

校园网:https://www.jlu.edu.cn/

校历: http://jwc.jlu.edu.cn/info/1067/11096.htm

各院系: https://www.jlu.edu.cn/jgsz/yxsz.htm

培养方案:请见各院系官网。如院系培养方案较老,可在5月10日16:00前邮件bge@admin.ecnu.edu.cn获取最新版培养方案(目前吉林大学沿用的是2022版培养方案)。

教务处网站:https://jwc.jlu.edu.cn/


(四)大连理工大学

1. 名额:10人(每专业不超过3名)

2. 交流期限:2024年9月2日-2025年1月中旬(如有变动,以该校最新校历为准)

3. 开设专业见: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该校一流学科是力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其环境科学、环境设计、金融学、生物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环境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广播电视学、公共事业管理、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应用物理学等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方案因该校未公开发布,如需文件,可于5月10日16:00前邮件联系我校教务处获取,告知欲申请专业及年级(交换生原则上入读平行班,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学等少数专业为特殊人才培养序列,不接收交换生)。

学校官网:https://www.dlut.edu.cn/

校历:https://www.dlut.edu.cn/ggfw/xqxl.htm(最新校历尚未发布,本学年校历供参考)

各院系:https://www.dlut.edu.cn/xbyx/dllszxq.htm

教务处网站:http://teach.dlut.edu.cn/index.htm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5月12日前,在公共数据库-跨校交流模块申请(流程见附件,每人可填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优先),填报申请专业时务必在“拟申请专业”中注明专业+校区,申请后请保持手机、邮箱联系方式畅通;

2. 学部、院(系)推荐:5月13-14日,相关学部、院(系)核实学生的情况,在系统中择优推荐;

3. 5月中旬,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拔,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4. 所有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都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业指导会议(暂定5月20日前的周三或周五下午),具体录取结果由对方高校最终确定。


四、其他重要说明

1. 作为交换生,双方学生均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因此同学们在派出前须缴纳我校学费;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具体办理详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办公室。

2. 交换期间,不得同时在华师大选课(学年论文由院系统一代选),一学期至少修读对方学校三门课程(且至少两门为本专业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学生回校后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细则》http://www.jiaoliu.ecnu.edu.cn/11193/list.htm),申请认定学分;

3. 请合理规划好自己的交流学习计划,协调好辅修、科创、实习见习等各类事项。

4. 各接收高校均不受理他校交换生参加异地四六级考试报名,教资考试报名以当地政策为准,请欲申请同学知悉。


附件:跨校交流报名模块使用指南.pdf



教务处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62232571

邮箱:bge@admin.ecnu.edu.cn


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2010 版权所有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跨国(境)、跨校交流网